* 本文摘自《莎士比亞書店》第9章


我們最喜歡的顧客,是幾乎每天早上我們都會在書店某個角落看到的一位年輕人,他從不麻煩我們,總是在那裡看雜誌,或者是閱讀馬瑞亞特船長(Captain Marryat)1或其他人寫的東西。那年輕人就是海明威,在我記憶中,他是一九二一年年底在巴黎出現的。他自稱為「最佳顧客」,而且也沒人跟他爭這個頭銜。像我這種小本經營的書店主人,最感謝的就是他這種顧客——不但常來光顧,而且還花錢買書。 

然而,就算他在我書店裡沒有付過一毛錢,他還是有辦法讓我喜歡上他。從我們相識那一天開始,他就讓人感覺到友誼的溫暖。

遠在芝加哥的舍伍德.安德森,給了「他年輕的朋友海明威夫婦」一封向我介紹他們的信函。這封信我到現在還留著,信裡寫著: 

為了讓您認識我的朋友恩尼斯特.海明威,特以此函介紹他;他與海明威太太正要前往巴黎定居,我會請他在抵達後把這封信交給您。
海明威先生是一位美國作家,他以寫作的本能處理此間各種值得了解的題材,我相信您會發現海明威夫婦是讓人想欣然結識的……
 

但是直到海明威夫婦想起把安德森的介紹信拿給我時,我跟他們已經認識好一陣子了。海明威有一天就這樣走進書店來。

我抬頭看到一個高大,皮膚黝黑,留著一小撮八字鬍的小伙子,聽見他用非常低沉的聲音介紹自己是恩尼斯特.海明威。我邀他坐下,發問後得知他是芝加哥人,我也得知他為了腿部的復健而在軍醫院待了兩年。他的腿部怎麼啦?他帶著歉意告訴我,膝蓋是因為參戰而受傷2,那口吻好像是個小男孩,向別人坦承自己在打架時受傷。我想看他的傷口嗎?當然好。所以莎士比亞書店暫時不做生意,要等他把鞋襪除下,把布滿了腿部與腳上的可怕傷口弄給我看。膝傷是最嚴重的,但是腳上的傷似乎也很嚴重,他說是砲彈碎片造成的。醫院的人認為他會死掉,甚至問他要不要進行最後的聖禮,但虛弱的他同意把聖禮改為受洗儀式——他說:「萬一他們說對了,我總得做點準備。」

海明威就是這樣受洗的。不管是否有受洗──嗯,不管海明威是否會因此射殺我,我都得說3──我總感覺他是一個很虔誠的人。海明威是喬伊斯的好哥兒們,喬伊斯有天跟我說,大家都看錯了:海明威總把自己當成一條硬漢,而麥克阿蒙則裝得一副好像很敏感的樣子。他覺得,其實應該是相反才對。所以,喬伊斯把你看透啦,海明威!

海明威跟我透露,就在他還是個「穿著短褲的男孩」,正要從高中畢業之前,他父親突然去世,家中陷入愁雲慘霧,留給他的遺物就只有一把槍。他發現自己變成一家之主,家中母親與弟妹都要依賴他,他不能升學,而且要養家活口。他在一場拳賽中賺得第一筆錢,但據我所知,他並沒有在這一行持續下去。根據他的說法,他的少年時期過得很苦。

他沒有多談離開學校後的生活。為了謀生,他做過很多工作,包括報社記者4;我相信,在那之後他就到加拿大從軍。他實在太年輕,所以必須虛報年紀。

海明威是一個飽學博覽的年輕人,他對許多國家都很了解,也懂幾種語言,而且都是自學,不是透過大學教育。他對於事物的掌握,比我認識的其他年輕作家都還要深入也快速,雖然帶有一點孩子氣,但是特別聰明與自立。海明威在巴黎擔任《多倫多星報》(Toronto Star)的體育特派記者。無疑他當時已經開始試著創作小說了。

他帶著年輕的妻子海德莉(Hadley)來跟我見面,她是個迷人而討人開心的可人兒。我當然也帶著他們去見愛德希娜。海明威的法語能力非常出眾,不知道怎麼辦到的,但他除了讀完我書店裡所有的出版品,同時也遍覽法文書籍。

因為擔任運動特派記者,海明威必須出席所有的運動場合,所以他懂的法文也包括各種「黑話」。像我跟愛德希娜這種海明威在書店裡交到的朋友,是不可能了解他那個體壇世界的,但我們總是期待海明威能讓我們開開眼界,而他也真的做到了。

我們學的東西從拳擊開始。某天晚間海明威跟海德莉兩位「老師」先來店裡,我們一起坐地鐵到靠山的莫尼勒蒙當地區(Ménilmontant),該區住的都是一些工人、運動員以及一些流氓。在貝勒波將軍車站(Pelleport station)下車後,我們必須爬上陡峭的階梯,當時懷著「邦比」(就是約翰.海德莉.海明威)的海德莉走得有點氣喘噓噓,要靠她丈夫拉一把。海明威帶我們去一間很小的拳擊場,要先經過一個後院才走得到,我們在狹小而沒有靠背的板凳上坐下。

比賽開始了,我們的課程也隨之展開。在前幾場賽事裡,台上只見年輕選手的拳頭到處飛舞,他們身上大量出血,我們很怕他們會失血過多而死掉,但海明威向我們保證,那只是因為下手太重以及流鼻血的關係。我們學到一些拳賽規則,也得知那些走進走出,讓人看不大清楚的傢伙就是拳手的經紀人,他們的眼睛似乎沒有瞥望著那些選手,但有時又在交頭接耳著。這些人到拳擊場是為了尋找有潛力的新秀。

等到真正的好戲上場時,「老師」的眼睛已經忙到他根本無暇給我們提示,我們這兩個學生只能自個兒看拳。
這最後一場拳賽之後又「加演」了一場,連觀眾都加入了戰局。裁判的判決讓觀眾意見分歧,所有的人都站到板凳上,然後往別人身上跳——那場面就像西部片裡的大對決。在拳打腳踢、大吼大叫與你來我往的混戰中,我深怕我們被人往身上「招呼」,也怕海德莉因此受傷。我聽見有人大叫:「警察!警察!」顯然大叫的人不是警察自己——因為,當時法國警察並沒有義務在任何娛樂場所維持秩序,不管是高級的法國國家劇院,或者是低下的莫尼勒蒙當拳擊場都是如此。我們聽到海明威在嘈雜的大叫中發出不同意的聲音:「找警察,去公共廁所比較快!」

後來愛德希娜跟我又在海明威的指導與影響下開始從事腳踏車運動——但我們不是自己騎車兜風,而是跟著「老師」一起去體驗「六天賽程」(Six-Jours):總計六天,在「冬季自行車賽場」(Vél D’Hiv)裡面像迴轉木馬似的比賽,無疑地,那確實是巴黎在冬季期間最受歡迎的盛事。車迷不但去看比賽,還住在那裡,儘管越看精神越不濟,但還是欣賞著那些遠遠看像是小猴子的選手在自行車上屈背出賽,他們時而慢慢繞過賽場,時而突然衝刺。不分晝夜,整個賽場裡瀰漫著煙霧與塵土,到處都是劇場明星,到處都是扯著嗓門大呼小叫的人。我們盡力去了解「老師」跟我們說些什麼,但是在一片嘈雜聲中,很難聽出一個端倪。可惜的是,愛德希娜和我卻只能挪出一晚來觀賞,儘管比賽實在引人入勝。但是話說回來,在海明威的陪伴下,又有哪一個活動不是精采紛呈的?

有個更刺激的活動正在等著我們。我記得之前海明威有一段時間全心投入一些故事的寫作。有天他說他寫完了一個故事,問我跟愛德希娜是否願意聽聽看。像這種活動都是我們渴望參加的,因為我跟愛德希娜不就像拳擊場裡面那些進進出出的傢伙,也在尋找有才華的人嗎?也許我們不太懂拳擊,但如果說是寫作,就是另一回事了:這可是海明威第一次「出賽」呢!想像一下,我們有多欣喜?

所以海明威就讀了《我們的時代》(In Our Time)裡面的一個故事給我們聽,讓我們眼睛為之一亮的,包括他的原創性、個人風格、作家技法、簡潔的文字、說故事的天份、戲劇張力,還有他的創作力

——原本我可以一直列舉下去的,但是借用愛德希娜的話說來,就是:「海明威具有真正作家的氣質。」

當然,如今海明威已經是世人公認的「現代小說之父」。無論是在法國、英國、德國、義大利,或者任何其他地方,只要提到小說或短篇故事,大家對他的評價都是如此。他的作品被選進教科書裡,對小孩來講,他的東西比那些平常的課文有趣多了,他們可真是幸運!

到底是哪個作家影響哪個作家?這種問題從不會困擾我,而且,有哪個成年寫作者會在半夜挖空心思,只為了搞清楚自己到底是受到誰影響?但是,我確信海明威的讀者都知道是誰教他寫作的:就是他自己。而且就像其他貨真價實的作家一樣,他知道如果要有「好作品」,就得動手寫——這可是他自己說的。

愛德希娜是海明威的第一個法國書迷,第一個用法文出版他的故事的,也是她。〈不敗者〉(The Undefeated)這個故事就曾在她的《銀船》雜誌(Le Navire d’Argent)上刊載過,引起了雜誌讀者的廣大迴響。

海明威的讀者通常是看了第一本書就愛上他。我還記得強納森.開普是多麼熱愛他讀到的第一本海明威小說。開普先生是「阿拉伯的勞倫斯」及喬伊斯的英國出版商,他第一次來巴黎就詢問他該幫哪個美國作家出書。我說:「來,讀海明威的書吧!」開普先生就這樣變成了海明威的英國出版商。

不管做什麼事,海明威總是又認真又好勝,就算是照顧嬰兒這件事也是如此。在加拿大待了一段時間以後,他們回來時帶著另一個「最佳顧客」:約翰.海德莉.海明威。有天我去他家,看到他在幫小嬰兒「邦比」洗澡,那靈巧的手法讓我感到訝異。「老爹」海明威的確有臭屁的本錢,他還問我:是不是認為他以後可以當褓母?

「邦比」還沒學會走路就已成為莎士比亞書店的常客了。海明威一邊小心抱著他兒子(儘管有時候會變成頭下腳上的姿勢),一邊閱讀著最近的期刊——說真的,這可是需要技巧的。至於「邦比」,只要跟著他最喜歡的「老爹」,天塌下來也沒關係。他總是用法文口音說我這裡是「雪維兒.畢奇的書店」,剛會走路就來店裡進進出出。我常常可以看到他們父子手牽手,沿著街道走來。「邦比」總是一臉認真地坐在高腳凳上觀察他老爹,沒有不耐煩過,等著最後他把他從高處抱下來,雖然有時候要等很久。等到他們離開時,我又會看著他們並不直接返家(因為要等海德莉把家事做完才能回去),而是去街角的簡餐店。他們會挑個桌子坐下,前面擺著飲料(「邦比」喝的是紅石榴糖漿),父子兩開始一整天的問答對話。

當時每個人都去過西班牙,但每個人的評價不一。史坦因跟托卡拉斯覺得很有趣。其他有人去看鬥牛,結果被嚇到,還沒結束就逃之夭夭。以鬥牛為主題的寫作中,有些人用道德去批評,有些人用性的角度解讀,也有人覺得那是一種色彩亮麗的運動,如圖畫一般美麗。至於外國人對於鬥牛的評論,西班牙人常常不懂他們在說些什麼,而且嚴格來講,都是荒謬的。

而海明威跟其他人不一樣。他用往常那種認真、好勝的態度去了解鬥牛,然後才寫出相關的文字。《午後之死》(Death in the Afternoon)就是這樣寫出來的,而且簡直就像一篇有關鬥牛的論文——即使我那位最難搞的西班牙友人也讚譽有加。海明威有些最棒的作品就出現在這本書裡面。

好的作家是如此難尋,所以如果我是個文評家,我只會依據自己的看法,試著指出他們的文字到底有哪些值得信賴與欣賞之處。因為,有哪個人可以看透創作的奧祕?

海明威是一個可以接受任何批評的人——前提是,必須由他自己提出。他自己就是最會挑他毛病人的人,但是就像其他作家夥伴一樣,對於其他人的批評很感冒。有些批評家確實很擅長用筆鋒去刺傷作家的要害,這些無辜作家的激動反應是讓他們最高興的。溫罕.路易斯就曾成功地讓喬伊斯坐立難安。他也曾寫過一篇文章來講海明威,標題為〈那頭笨牛〉(The Dumb Ox)——遺憾的是,這文章在我店裡出現後,惹得海明威大發雷霆,三打被當作生日禮物送來的鬱金香全部被他扯斷花朵,結果花瓶裡的東西全都翻倒灑在書上。一陣發作過後,海明威坐在桌邊寫了一張指名給我的支票,賠償金額比我損失的還要多兩倍以上。

身為一個書商與圖書館員,我對書名的注意也許遠勝過其他只是把書稍微瀏覽一下的人。我想,不管在任何競賽中,他那些書名都應該得獎,他的每本書名都美得像一首詩。海明威之所以能成功,也要歸功於這些書名對讀者散發一股神祕的力量。他的書名都好像獲得了獨立的生命,美國英語的辭彙因為它們而生色不少。 

譯注:
1.佛德列克.馬瑞亞特(Frederick Marryat):英國早期航海小說家之一,也是小說家狄更斯的朋友,早期以航海工作維生。
2.海明威不是當兵,他因為視力問題而未獲准入伍;他負傷是因為在義大利幫紅十字會開救護車時遭受攻擊。
3.海明威很喜歡打獵,最後也是在槍口下喪生(據說為自殺,也有可能是意外)。
4.海明威在十八歲就開始當《堪薩斯城星報》(The Kansas City Star)記者,但並未持久;一次大戰後,他又到《多倫多星報》(Toronto Star)當記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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